发表时间:2024-12-31 22:49:35 来源:拖拉机系列
老年群体对道路状况的判断和行动相对迟缓,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意外事故。即日起至年底,市公安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护老行动”,从完善“护老”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道路“适老”安全保障能力、深化“涉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多个角度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有实际效果的减少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努力实现老年群体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几起涉及老年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引起重视。
老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省道与建华路交叉口,一位七旬老人尹大爷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并卷入车底。
事发当天下午2时45分,王某某驾驶重型栏板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356省道与建华路交叉口,此处路口红绿灯为圆灯,看见交通信号灯为绿灯,王某某便左转弯。而尹大爷此时正由西向东步行通过路口,大货车在左转弯的过程中与尹大爷发生碰撞,造成尹大爷倒地受伤且被卷入车底,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民警调查发现,老人过马路的位置恰巧处在货车司机的视线盲区,老人与货车抢行且没有保持充足的距离,因此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王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在左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的行人先行,且对前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时未能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尹大爷步行通过路口时,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据此,警方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王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尹大爷负次要责任。
骑行电瓶车闯红灯过马路,驾驶电动三轮车走机动车道……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典型事故案例看出,这些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往往和老年群体的交通陋习脱不了干系。
今年5月20日上午10时许,八旬老人徐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吉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汊河派出所门口路段,徐大爷试图左转,结果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经查,徐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转弯时观察疏忽,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警方最终认定,徐大爷负全部责任。
民警表示,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驶上机动车道,这样的交通陋习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不仅扰乱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除了这起事故,因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诱发的车祸时有发生。今年5月9日下午4时许,陈大爷骑电瓶车由南向北沿扬子江北路行驶至新甘泉大道交叉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陈大爷受伤。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陈大爷骑车闯红灯“见缝插针”式过马路,且没有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未从斑马线处过马路,都是导致这起车祸的主要原因。
“随意化陋习暴露出部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交通规则意识淡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涉及老年群体的交通陋习,最重要的包含闯红灯过马路、行人不走斑马线、骑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市道路亡人事故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65%,在事故中承担事故责任的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75%,其中骑乘电动二、三轮车交通事故占比最高,达54%;其次是步行,占比26%。
量力而行。请依据自己身体健康情况,合理的安排出行方式。尽量不选择稳定性、安全性较差的交通工具,如非标电动车、农用车和拖拉机。
遵法守规。走路时,请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
规避风险。请不要驾驶或乘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如国标电瓶车和公交车。
文明出行。在早晨和夜间出行时,穿着颜色鲜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降低安全风险。
安全驾驶。若需要驾车,请保持视力和听力等能适应驾驶需求,避免疲劳驾驶。